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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t365中文官方网站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3-09-20 阅读量:


根据《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(中地大研发〔2023〕50)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,特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,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,以提高质量为核心,坚持“以德为先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选拔”的原则,着力加强科学选拔,深入推进信息公开,不断加强监督管理,切实严明招生纪律,保证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科学公正、规范透明。

二、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及计划

专业代码

专业名称

接收推免类型

推免计划数

030100

法学

硕士生

8

035102

法律(法学)

硕士生

8

085700

资源与环境

硕士生

5

120400

公共管理学

硕士生

25

120405

土地资源管理

硕士生

36

120400

公共管理学

直博生

3

三、申请条件
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。

2.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,推荐手续完备,材料齐全。

3.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无任何考试作弊、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。

4.我院欢迎并鼓励优秀生源以本科直博方式在我院深造。本科直博生占导师2024年博士生招生名额。申请考生需先跟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接收意向。

选拔条件: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良;通过英语六级考试,或托福、雅思通过留学资格,或有三个月以上的国外留学经历,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文章;具有一定科研经历并获得全国性学科竞赛奖励,或在T5及以上分区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,或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。

选拔程序: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考生,在复试前提出申请(在复试情况表上注明),经博士生导师同意,通过复试考核无异议,在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开放后,完成系统报名和录取,申请类型选择“直博生”。

四、接收程序

1.预报名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考生,于2023年927日前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申请(我院将根据复试预报名情况适时组织材料审核和复试)

2.提交申请材料。申请考生请于9月25将个人简历和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发送邮件,文件名为“姓名-本科学校名称-申请专业名称”提交至邮箱:yjs17@cug.edu.cn

1个人简历

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、学习经历、科研经历四六级、大学成绩绩点或排名获奖、科研成果等情况控制在1个页面

2支撑材料

①二代居民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扫描件;

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(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)扫描件;

③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(如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成绩单、获奖证书、学术论文、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)扫描件。

3.材料审查评议。我院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、评议,确定复试名单。9月27前,分批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。

4.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考生须要求按时参加复试。

5.完成复试录取手续。9月29日,申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以下简称研招网)的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完善个人信息、填报专业志愿;我院向报考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。申请考生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“推免服务系统”操作接收待录取通知,否则我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。接收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,不再参加统考。

6.对于未参加推免预报名或复试、直接在研招网“推免服务系统”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,我院将多批次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复试。申请考生须及时接收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。

五、复试

1.复试对象

校内外报名的所有申请考生。校园开放日合格的申请考生须参加本次复试。

2.资格审核

我院依据材料严格核对考生的申请信息,按接收条件严格审查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。

3.复试形式

我院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复试

4.复试时间

复试具体安排以邮件形式另行通知。

5.复试内容

综合面试,满分100分。

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、实践能力、外语听说能力等。

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。

六、录取

1.复试成绩

复试成绩结果按百分制评分,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。复试成绩=综合面试成绩*100%。

2.录取规则

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推免计划,按照申请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。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
3.学费和奖助学金

推免硕士生第一年全部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,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、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。推免直博生享受根据博士生奖助学金政策享受相应待遇。

七、信息公开

复试名单、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。

八、监督与申诉渠道

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:电话:027-67885153,邮箱:yzb@cug.edu.cn

九、其他事项

1.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一旦发现申请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,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。

2.复试和拟录取阶段不组织体检拟录取的推免生参加新生入学体检。

3.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,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,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
十、联系方式

通讯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教学办公室   邮政编码:430074

联系人:老师  

联系电话: 027-67883229

E-mail:yjs17@cug.edu.cn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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